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全民科技意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现将2021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2021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项目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八大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等开展重大科普示范和相关宣传活动。重点支持重大科普示范活动、科普宣传、科普管理、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科普产业示范和科普规划政策研究等项目。

(一)重大科普示范活动、科普管理和重大科普宣传项目  

1.重大科普示范活动。支持省内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组织筹备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普示范活动工作,开展云南省科技活动周(含云南省科普讲解大赛)、云南科学大讲坛、科技下乡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科普活动。

2.支持开展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组织培训和调研学习考察等科普管理工作和2020年云南科普统计工作。

3.重大科普宣传项目。支持新闻媒体围绕全省科普发展规划和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目标,策划关乎民生的科普宣传项目。

以上支持项目5—8项。

(二)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项目

1.支持部分新认定的第十二批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创新展览展示内容,开展科普活动。在弘扬科学精神,培育创新文化方面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支持有条件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和中小学校建设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立面向青少年开放的科技活动机制,在青少年中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的活动,激励、引领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科学家精神,积极投身科学探索与研究。

3.支持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围绕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科普宣传示范活动。

以上支持项目15—20项。

(三)科普产业发展示范项目

1.支持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研学和科普旅游实践探索示范活动,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支持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意创新活动。如:科普旅游产品科普信息化产品新型科普展教品科普教育产品科普玩具产品科普健康产品、科普作品等。

以上支持项目5—10项。

(四)科普规划政策研究项目  

1.支持研究机构开展“十四五”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研究。

2.支持研究机构开展云南省科普产业发展研究。

以上支持项目2项。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云南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经费须单独核算,专账管理。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筹措配套经费开展科普工作。

(二)项目研究内容已经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四)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省级科学技术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

(六)项目实施期为2021年1月—12月。需持续支持的项目需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科普专项项目实行网上统一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116.52.249.142)。项目负责人进入项目申报信息网在线填报,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项目在线填报时间为发文日起至2020年7月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新申报单位及人员系统注册流程详见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用户使用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 161 6289

(二)推荐部门审核。科技计划项目依据属地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逐级申报。须经申报项目推荐部门(包括各州(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等)在线审核推荐,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网络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至2020年7月12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引智处     0871-63130013

省科技情报研究院   0871-63130797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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