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0〕5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省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地严格按照工信部申报要求,积极推荐具有地方特色、具有示范性、创新性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优先考虑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
二、按照属地原则,请各州(市)工信局组织开展本地项目申报,对申报项目的符合性、真实性负责,并出具项目推荐意见函。
三、各州(市)推荐数量原则不超过2个,昆明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省级各单位(含下属)推荐1个。
四、请各州(市)工业和信化局、省属企业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含相关纸质材料、光盘、项目推荐意见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项目遴选,并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上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0〕56号)(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
联系方式: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处 徐益兴
电话: 0871-63518311
邮箱:yngxtxcc@163.com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