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推动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根据《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云科规〔2020〕5号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办法》现将2021年度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本次备案工作以《备案管理办法》为依据,请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业按照备案条件组织申报、复核

《备案管理办法》对知识产权范围进行重新界定,注册商标及企业标准不再列入备案所认可的知识产权范畴,请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企业在审核、申报时予以注意。

二、备案操作

(一)进入系统: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需进入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申报,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在云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首页点击“管理系统”图标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s://116.52.249.142/进入系统

(二)注册及登录:新备案企业和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注册过的企业都需要在管理中注册。首次使用管理系统的企业需要进行单位注册,过程如下:在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单位注册”进入云南政务服务网,进行法人注册并完成三级认证,再次进入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省政务网登录”(不需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通过法人登录进入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修改密码并维护企业基本信息已经使用过管理系统的企业直接登录

(三)企业备案:企业登录管理系统后,依次点击应用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填写备案信息表”、“新增备案信息表”、“填写申请”,填写企业概况、企业状况,上传相关附件,进行填写检查,提交(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即完成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信息表的填报。

(四)企业换证:以往年度已通过认定或备案获得“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企业原有证书过期后,可通过管理系统年度信息表填报模块完成企业年度信息表填报并在线申请换发新证。换证企业需完成系统里所有年度的信息填报,才能够完成换证,即年报需要逐年填写至2021年度(表内信息为上一年度)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通过管理系统填报变化情况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在系统内打印新证书。

三、备案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受理备案工作,企业备案申报2021年1030;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备案意见2021年11月15日。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科技厅备案核工作每季度末集中受理公示一个批次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逾期提交的企业或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自动顺延至下一季度2021年11月15日后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备案管理办法》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备案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二)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在网络系统中对上报的企业申报信息及上传的附件材料进行复核,有异议的和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应注明原因并在管理系统中退回要求企业修改、补充材料。经省科技厅复核符合备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提交省科技厅备案;省科技厅复核后不符合备案条件的直接予以退回。

(三)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备案的企业每年应及时更新企业年度数据,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四)备案企业有《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行为之一的,省科技厅撤销其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并在管理系统上公告。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所属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上述问题的,需及时上报省科技厅。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一)云南省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诸开梅,0871-63133894(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玉,0871-63113353(有关申报政策咨询)

 煊,0871-63161307(有关申报政策咨询)

(二)云南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竹怀宝,0871-63136620

 

附件:云南省2021年度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任务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6

 

附件

云南省2021年度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任务表

州(市)

净增(家)

昆明市科技局

260

昭通市科技局

15

曲靖市科技局

25

玉溪市科技局

60

保山市科技局

25

楚雄州科技局

30

红河州科技局

30

文山州科技局

15

普洱市科技局

10

版纳州科技局

10

大理州科技局

25

德宏州工信科技局

10

丽江市科技局

15

怒江州科技局

5

迪庆州科技局

5

临沧市科技局

10

合计

550

 

【 关闭 】
0